莆田市发改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去年9月份以来,我委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7]185号)和市里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施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㈠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认真传达贯彻,提高思想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条例》颁布后,我委党组高度重视,将《条例》的施行准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全委干部职工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全面推行《条例》实施工作作好准备。今年5月22日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将冯声康秘书长、曾元益副厅长和黄伟生副主任的讲话精神在全委传达,明确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要求全体干部要以施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进一步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健全领导机构,增强组织保障。为保证《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委党组书记、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共同推进,办公室牵头推动、各科室分工协作、监察室加强督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业务精干、政策性强、认真负责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日常业务,并在经费使用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保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的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㈡突出重点,系统推进,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清理、界定政府信息和编制《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我委在编制《目录》和《指南》的过程中,首先在公开内容上突出重点、特点、热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法定保密事项外,全部向社会公开,一是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突出市级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指南和审批情况的公开;二是围绕发展改革规划先行、科学谋划发展的特点,突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报告的公开;三是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突出省级以上资金补助下达情况和年度重点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开。其次在公开程序上体现周密、科学、有效。组织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编制工作,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征求业务科长意见,与省发改委和工作走前头的地市发改委交流学习,向市府办信息科请教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指南》;采取自下而上,由近及远的方式,经过层层把关,梳理出详细目录,再经委保密委员会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审核,最终按时完成《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目前,《指南》中涵盖了发展改革工作的各个方面,《目录》中共收入2005至2008年12月份的文件563个,其中有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的文件17个,有关发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个,有关审批、核准、备案指南及情况文件265个,有关重点项目及其他工作动态的文件104个,有关下达省级以上资金补助文件174个,基本实现了全面公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共6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条,信息不存在答复为4条。不存在因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相关情况。
㈢科学规范,扎实运作,初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以完善的工作制度为其规范运作提供保障。我委通过向各个科室征求意见后,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发文公布了《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办法(试行)》、《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等六项制度。
㈣创新载体,丰富形式,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
一是按照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把政务网络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抓手。市发改委网站重新改版后,增补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单位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等七个专题。网站上还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设置了“援川动态”、“6·18专题”、“莆田铁路”、“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审批服务”、“项目动态”和“行政许可”等多个子项目,即时进行更新;并设置了主任信箱,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倾听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二是通过服务窗口向服务对象公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公开栏、告示板,把投资指南、审批、核准等事项汇编成册,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三是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建设。指定专人专机负责委内接访政府信息查询工作,对来访的群众提供电脑查询、档案翻阅、咨询引导等一条龙服务,由专人每天分早晚对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接收回复,确保群众的申请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㈤加强指导,注重融合,扎实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不仅要了解好、学习好,更要做到熟悉好、执行好。我委一是抓骨干,派员参加省市培训。二是抓中层,坚持以会代训,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分别就目录、指南的编制、信息公开流程以及网站公开的操作等内容对各分管领导和科长进行专题辅导。三是抓全面,注意通过各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从与推进业务工作相结合的角度开展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对原有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非密信息在形成之日起就成为公民有权知晓的事项之一,全体发改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民对信息的了解和建议必将不断推动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的发展方向,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水平的提高不是“两张皮”,而是以发改工作水平的提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展现发改工作成效,二者紧密结合、相辅相成;二是坚持与提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相结合的角度开展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责任和公民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以其法律的权威性,推广的系统性,比原来的意义上的机关事务公开范围更广,内容更细,流程更加透明,直接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对发改干部队伍素质和作风改进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是更为有力的监督措施。通过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迅速渗透到全委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中。
二、存在问题
《条例》施行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办公室的事,与其他科室无关,缺乏推进的主动性;有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信息公开是软业务,有没有及时公开关系不大;有的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阶段性、突击性工作,集中搞一段时间应付过去就行,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够,等等。二是即时滚动更新机制尚需不断研究创新。目前部门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只能实现公开目录的手动发布,不能在公文办理的源头实现目录编制,如何借助信息发布的统一平台,将形成的政府信息及时快速滚动更新,是有待解决的新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㈠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强机构的拓展延伸,在成立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公开办的基础上,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规划,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㈡强化制度建设。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对已经制定的《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办法(试行)》、《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等六项制度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修改完善。加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日常督察和年终考核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㈢完善载体建设。要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传统公开和网络公开、定期公开与即时公开、普通公开和特色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媒体全方位进行公开,健全政府信息查阅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和新闻发言人平台建设,不断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㈣扩大交流培训。要通过邀请专家讲座,座谈研讨,交流考察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的宣传学习培训工作,委里要组织精通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直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推动他们更快更好地落实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