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监办〔2015〕1号
市监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市监察局依法编制2014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同时在市监察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致电(0594-2212259)或网站留言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概述
2014年以来,市监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暨门户网站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认真抓好《莆田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同时,持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人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既公开到位,又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信息查阅中心等渠道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对本单位制发的属主动公开范畴的文件,坚持在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市档案局信息查阅中心并上网公开。坚持完善网站平台建设,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主要类别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及工作动态,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每条目录都能直接链接公开内容。2014年度莆田反腐倡廉网共提供各类信息26965条,浏览量3866155人次,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作用发挥明显。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本单位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本单位制发的关于行政处分、检查通报等文件因涉及个人隐私等原因依法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本单位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部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及时、全面。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与各部室的沟通联系,实现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二是利用学习例会等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三是在抓好网上公开的同时,巩固拓展传统公开手段,提升用好新媒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2、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8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8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莆田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抄送:市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办 |
莆田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