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监办〔2016〕1号
市监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5〕77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5〕21号)精神,市监察局依法编制201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同时在市监察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致电(0594-2212259)或网站留言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概述
2015年,市监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结合莆田监察工作实际,紧扣关键时间节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人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既公开到位,又不泄密。注重完善网站平台建设,调整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位置,将其放到首页位置,方便群众查阅、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主要类别为本单位工作动态,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每条目录都能直接链接公开内容。2015年度莆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共提供各类信息4788条,浏览量3885943人次,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作用发挥明显。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本单位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本单位制发的关于行政处分、检查通报等文件因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等原因依法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本单位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各部室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及时、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还比较单一。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二是主动加强与各部室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收集的及时与全面;三是巩固拓展传统公开手段,提升用好新媒体。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2、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1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传真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莆田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抄送:市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办
莆田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