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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莆田市监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监办〔20171

 

莆田市监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641号)要求,莆田市监察局依法编制2016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同时在莆田市监察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致电(0594-2212259)或网站留言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概述

2016年,莆田市监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严格执行《条例》《办法》规定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既公开到位,又不失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完善网站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信息查阅中心等渠道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016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历年累计公开338条,主要类别为本单位工作动态,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每条目录都能直接链接公开内容。2016年度莆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共提供各类信息10148条,浏览总量10595801人次,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作用发挥明显。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本单位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本单位制发的关于行政处分、检查通报等文件因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等原因依法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本单位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比较简单。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内部沟通联系,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二是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引导机关干部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三是主动跟进工作动态,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2、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

33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1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网上申请数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莆田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0   

 

 

 

 

抄送:市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办

莆田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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