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监办〔2010〕1号
莆田市监察局关于200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2009〕184号)精神,市监察局依法编制2009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同时在市监察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致电(2382079)或网站留言等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一、概述
2009年,市监察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监察局副局长陈金森任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暨门户网站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职能室负责人任成员,日常工作依托在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信息化工作人员为联系人,各室负责内勤的同志兼任联络员,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市监察局门户网站及时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公开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公布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等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建立上网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人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信息查阅中心等渠道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对2003-2008年以来制发的文件认真进行梳理,经严格的保密审查后,可以公开的依法全面、主动公开;对2009年以来制发的属主动公开范畴的文件,坚持在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市档案局信息查阅中心并上网公开。坚持完善网站平台建设,2009年,市监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主要类别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及工作动态,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每条目录都能直接链接公开内容。一年来,莆田廉政网共提供各类信息7693条,访问量超过23万人次,浏览量超过56万人次,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作用发挥明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市监察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008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涉及内容为“市监察第3季度政务公开内容”。因申请人没有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且其申请内容为市监察局主动公开内容,该件已办结。同时,市监察局制发的关于行政处分、检查通报等文件因涉及个人隐私等原因依法不予公开。
四、其他
2009年,市监察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附件: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具体情况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政府信息公开 2009年 报告
抄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莆田市监察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2日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46
其中:1.政府公报
0
2.政府网站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行政复议数
件
行政诉讼数
行政申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