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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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索引号: pt00109-2500-2017-00016
生成日期: 2017-12-21   主办单位:
内容概述/关键字:   备注/文号: 莆纪通〔2017〕13号

关于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莆纪通〔201713

关于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莆田市交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林朝晖履职不力问题。2012起,林朝晖先后担任宁海新桥项目办副主任、主任。在宁海新桥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人员长期缺岗、主要设备不按时进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通报19次。宁海新桥项目办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并虚报整改结果;对施工、监理单位存在的违反合同约定的问题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罚;工程工期延误20个月。林朝晖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8月,林朝晖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秀屿区东庄镇村建站站长陈桂林履行“两违”监管不力问题。2013年至2017年间,东庄镇栖梧村、东庄村、大象村发生多起“两违”建房问题。在此期间,时任东庄镇治违办主任、城管办主任、村建站负责人陈桂林未能正确履行审批、巡查、监管职责,造成东庄镇“两违”问题多发。20177月,陈桂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问题表明,党员干部懒政庸政怠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敢于较真碰硬,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具体表现,以坚如磐石的决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中共莆田市纪委

                                  20171216

抄送:省纪委办公厅、党风政风监督室、六室,各县区委(工委)、

       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中共莆田市纪委办公室                 201712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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