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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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新度镇城港大道西南侧X403012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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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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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0251-0800-2015-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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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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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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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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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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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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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规划 条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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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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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规编[2015]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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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新度镇城港大道西南侧X403012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城港大道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6号)及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荔政函〔2015〕253号),经研究,现将新度镇城港大道西南侧X403012地块出让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地块位于城港大道两侧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城港大道规划绿化控制线,南至规划公共绿地,西、北至规划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约2340㎡(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加油站用地;
2、建筑密度≤30%;
3、容积率≤0.3;
4、绿地率≥10%;
5、主要出入口:城港大道。
三、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退让道路红线及退让绿化控制线的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四、建筑高度、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景观协调。
五、加油站出入口若涉及影响城港大道绿化带建设,应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六、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七、涉及加油站安全要求的,以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为准。
八、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法规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附:用地红线图(1:10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10月21日
抄送: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