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荔城区黄石青山公园南侧储备地收储规划条件的通知   索引号: PT00251-0800-2015-00135
生成日期: 2015-11-02   主办单位: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关于 规划 条件 通知   备注/文号: 莆规编[2015]156号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荔城区黄石青山公园南侧储备地收储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城市规划、《莆田市政府关于同意下达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莆政综〔2014〕121号)及市政府专题纪要(〔2013160号)要求,经研究,现将荔城区黄石青山公园南侧储备地收储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地块位于黄石镇,四至: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中小学用地,北至规划道路总用地面积约42941㎡,其中地块A用地面积约1757㎡,地块B用地面积约41184㎡(注:实际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勘测为准,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规划指标为:

(一)地块A:

1、用地性质:零售商业及住宅用地

2、建筑密度≤25%;    

3、容积率≥1.5且≤2.0(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300㎡)

4、绿地率≥30%。

(二)地块B:

1、用地性质:零售商业及住宅用地

2、建筑密度≤25%;    

3、容积率≥1.5且≤2.0(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5000㎡)

4、绿地率≥30%。

三、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

四、建筑高度、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协调。 

五、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设置。

六、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七、该用地出让前,应向市规划局另行申请出让规划条件。

八、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法规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附:用地红线图(1:10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1029日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10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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