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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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物价局关于2015年秋季公办学历教育住宿费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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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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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0206-0600-2015-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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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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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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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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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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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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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教育住宿费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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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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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市价〔2015〕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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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物价局关于2015年秋季公办学历教育住宿费问题的通知
莆市价〔2015〕118号
莆田市物价局
关于2015年秋季公办学历教育住宿费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发改局):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规定,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由各县(区)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核定。2015年6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5]31号),公办学历教育住宿费的定价权限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工作由政府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公办学历教育住宿费包括省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鉴于定价权限的改变,而2015年秋季开学在即,经研究决定,各县(区)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暂按原标准执行。
莆田市物价局
2015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物价局 2015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