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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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莆田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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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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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0206-0800-2015-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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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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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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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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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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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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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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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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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市价〔2015〕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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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莆田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莆市价〔2015〕132号
莆田市物价局
关于调整莆田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5]292号)精神,经研究,现对你公司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暂维持现行水平不变。
二、城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车用气除外)销售最高限价调整为3.80元/m3,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在不超过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
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莆田市物价局
2015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物价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县区物价局(发改局)。

莆田市物价局 2015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