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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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民宗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PT00106-2500-2018-00018
生成日期: 2018-06-13   主办单位: 莆田市民宗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印发 2018年度 绩效方案 通知   备注/文号: 莆市民宗[2018]38号

莆田市民宗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民宗局关于印发

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1830号)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莆田市民宗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8年6月7

莆田市民宗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力促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积极引导我市民族宗教系统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奋力完成赶超任务,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现制定莆田市民宗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调整市民宗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林天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钟文斌调研员、陈瑞发副局长、黄祖洪副调研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

二、考评对象

各科室、下属机构(莆田市宗教文物管理所、莆田市民间信仰服务管理中心、莆田市天主教爱国会)及干部职工。

三、考评内容

重点考核业务实绩、自身建设、机制创新三项内容。

(一)业务实绩方面: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情况;22018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为民办实事项目、效能工作要点等落实情况。推行任务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对市委市政府文件、纪要议定的有明确时间节点的事项,逾期5个工作日未落实的,要实时梳理并列入“负面清单”,强化跟踪落实,按月报送进展情况,局办公室对各科室“负面清单”进行重点“滚动”管理、跟踪督办。

(二)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围绕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民主行政、廉洁行政4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机制创新方面:重点考核全面深化改革,落实国家、省赋予的重大改革试验任务;项目推进、产业发展、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生态建设、“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业务管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创新举措。科室要力争创出12项特色、亮点工作,年底选送1项最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工作上报局办公室。

四、考评方式

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正向激励、效能督查、省对市考核指标排名情况运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指标考核

各科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实质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管理并建立“负面清单”,从6月份起按月报送局办公室。

(二)公众评议

由局办公室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适时开展。

(三)正向激励

各科室要对正向激励事项进行常态化“滚动”管理、按季度梳理报送给局办公室。

(四)效能督查

局办公室结合日常效能督查,采用随机抽查、问题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组织开展察访核验。发现的问题参照《效能督查发现问题绩效考评扣分办法》(莆效办〔201615号)以倒扣分形式计入绩效考评总分。

五、结果汇总与运用

(一)结果汇总

处级干部绩效考评得分=分管科室绩效考评平均分+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科室绩效考评得分=指标考核得分×70%+公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科级及以下干部绩效考评得分=科室绩效考评得分*35%+个人指标考核得分×35%+公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二)考评等次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其中0<优秀等次比例≤30%0<一般等次比例≤10%,评为优秀等次的处级干部不能超过单位处级干部总数的30%)。

(三)结果运用

1. 通报考评结果。绩效考评结果在全局进行通报。

2. 挂钩考核评定。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内部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绩效奖励差异化发放的重要依据,激励干部多干事、干成事。

1)市对我局绩效考评为优秀等次时,负责市对我局绩效考评的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市对我局绩效考评为良好等次时,负责市对我局绩效考评的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年度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2)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科室负责人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存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他情形除外)。评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的科室,科级及以下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分别按20%12%8%核定。

3)在当年度省对市绩效考评任务落实、市本级绩效考评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线干部,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

4)评为一般等次的科室,科室负责人一年内不推荐评先评优、提拔任用。

5)评为一般等次的个人,一年内不推荐评先评优、提拔任用。

3. 实行绩效奖励

1)优秀等次、一般等次分别按照良好等次个人绩效奖金的1.2倍、0.5倍发放绩效奖金。

2)凡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效能问责的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被省委、省政府、省效能办查实或通报存在作风纪律问题的人员,绩效考评结果为差的单位人员,不予绩效奖励(其中由单位自查并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效能问责的人员,分别可以发放80%70%50%绩效奖励)。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人员,从超过的工作日起,其绩效奖励按日减发(每日减发标准为个人日应发工资额);旷工人员按病事假超期人员标准的5倍减发绩效奖励。

4. 实施效能问责

1)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一般的科室(科级及以下干部),责成其向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整改措施。

2)省、市效能督查发现涉及上班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作风纪律问题,给予当事人效能告诫(含)以上处理,对科室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存在突出问题的对局分管领导进行诫勉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严格绩效管理。各科室要把严格绩效管理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举措,作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的重要保障,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绩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绩效管理工作负总责,要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考评工作。深入推进绩效差异化考评,细化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经常分析绩效指标进展情况,加强过程监控,确保全面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二)规范有序考评。要健全分类考评机制,根据职能职责、工作性质及特点,按照突出重点、体现差异、注重实绩的原则要求,加大差异化考评力度,促进考评工作更加精准到位。

(三)加强过程监控。各科室要加强对年度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和考评,每月定期研究分析绩效考评指标进展情况,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并对滞后事项建立“负面清单”进行跟踪管理、倒逼落实。局办公室要完善“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定期汇总、通报指标落实、机制创新、正向激励等情况,并通过季度分析会进行会诊、点评、督导,促进工作提升。

(四)树立科学导向。要健全绩效差异化发放、激励约束、容错纠错等机制,把绩效考评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真正挂钩起来,形成“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快干慢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真正激发广大干部的干劲和冲劲。对绩效考评中发现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和处理。对上级效能办发现的问题,在扣分时可适当从严,但不宜层层加码。

附件:1、莆田市民宗局2018年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8年6月7

附件1

2018年度莆田市民宗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方法

完成时限

牵头责任科室

业务工作实绩40

1. 《建设美丽莆田2018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10分)

1. “五品牌、九行动”等落实情况(10分)

由市美丽办考核,按市美丽办提供结果换算。

全年

论坛办

2.《莆田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年重点攻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情况(5分)

2. 10+10”重大攻坚项目及91日前重点攻坚项目等落实情况(5分)

由市提升办考核,按市提升办提供结果换算。

9月份

宗教科

3. 全市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10分)

3-1. 省、市要求列入绩效考评工作落实情况(含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平安莆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点任务、禁毒、加强政党协商、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推进“河长制”、就业责任目标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绿色发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宜居环境建设、党管武装、道路交通安全、非公有制企业“强党建促发展”联合行动等)

1. 未建立实质性任务工作台账常态跟踪推进的,每项任务扣0.5分;子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0.5分;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每项次扣0.25分。
2.
市直单位未评为市级平安单位的,扣2分;评为二类、三类市级平安单位的,分别扣0.5分、1分。

全年

局机关各科室

3-2. 其他市委、市政府、市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实质性任务落实情况

4. 党委、政府工作规则落实情况(10分)

4-1. 党委办公室工作科学化水平(5分)

按照《2017年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委关于新形势下提高党委办公室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意见〉情况考评方案》进行考核。

全年

党办

4-2. 政府工作规则落实情况(5分)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把关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618号)进行考核。

办公室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方法

完成时限

牵头责任科室

业务工作实绩40

5. 县区(管委会)机构绩效考评情况)(5分)

5. 县区(管委会)机构绩效考评情况(5分,错年值)

先按分县区(管委会)机构在上年度县区(管委会)绩效考评位次计分(第1位单位得5分,其他单位按位次比率乘以5得分),再简单合成换算成一级指标最终得分。

全年

办公室

自身建设40

6. 依法行政(7分)

6-1. 扎实推进依法治市,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监督(3分)

1.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不到位,发现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被上级行政机关通报确认违法的,或由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书或检察建议书并最终需要追究责任的,每件扣0.5分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平台接入和录入不落实,每件(次)扣0.1分。(本项数据由市法制办、市检察院提供)
2.
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败诉,以及上级监督纠正的,被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司法建议书的,每件扣0.5分。(本项数据由市法制办、市法院提供)
3.
未配合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的,每次扣0.2分;学法用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0.2分。(本项数据由市司法局提供)

局机关各科室

6-2. 行政行为合法性监督(2分)

由市法制办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全年

宗教科

6-3. 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分)

不及时、不规范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的,每件扣0.5分(本项数据由市人大办、政协办提供)。

局机关各科室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方法

完成时限

牵头责任科室

自身建设40

7. 高效行政(15分)

7-1. “放管服”改革情况(6分)

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会同市审改办、工商局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落实“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情况。

全年

办公室

7-2.推行电子政务(3分)

由数字办牵头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办公室

7-3.健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机关管理规范有序,工作运行协调高效(3分)

1.主要领导未亲自抓效能工作的扣1分;效能十项制度未健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未开展作风纪律等效能督查的扣1分;效能问责不规范、不到位的,每件次扣1;办理效能投诉不规范、不到位的,每件次扣1分;效能投诉报表报送不及时、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
2.
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时报送或上传工作方案等绩效考评相关材料的,每次扣1分;因工作责任心或执行力欠缺,绩效管理工作滞后,不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的扣1分;绩效考评指标数据落实、采集等任务完成不及时,或办理不认真造成差错的扣1分;绩效自评报告不严不实,或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扣2分。

全年

办公室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方法

完成时限

牵头责任科室

自身建设40

7. 高效行政(15分)

7-4. 践行“马上就办”,提升效率效能,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情况(3分)

1.2018年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等“马上就办”任务完成的,得2.5分;牵头的典型做法被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采用的,每篇次加0.4分(不含宣传报道);被省、市效能办工作简报、季度通报等采用的,每篇次分别加0.30.2分(加分不超过0.5分)。
2.
“马上就办”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0.5分;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每项次扣0.25分。
3.
日常效能办布置重要工作,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的,每次扣0.2分;经催促仍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的,每次扣0.3分。
4.
未实质性开展办事服务提速增效梳理排查、征求意见和整改的扣1分。

办公室

8. 民主行政(8分)

8-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决策科学、民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3分)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任务未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未落实的,每项扣0.5分。
2.
抽查相关会议纪要,干部提拔、人事变动、评先评优、财政项目资金安排、干部和职工符合政策待遇等重大事项未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的,每次扣1分。

全年

党办、党支部

8-2. 严格履行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主体责任情况(2分)

由市委宣传部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党办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方法

完成时限

牵头责任科室

自身建设40

8. 民主行政(8分)

8-3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3分)

1. 由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主要依据市12345热线诉求件办件量占比、及时回复率、评议满意率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2.
主要便民服务诉求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每件扣0.5分;诉求件办理反馈与事实不符的,或经督办仍未办理到位的扣1分。

全年

办公室

9. 廉洁行政(10分)

9-1.深化“五抓五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4分)

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被立案的,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被责任追究的,主要领导扣3分,副职(含非领导职数的调研员、副调研员)每人扣2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扣1.5分,本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扣1分,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扣0.5分(本单位自查〈含提供初始线索〉的不扣分,县区直属机构科级〈不含〉以下工作人员不在市级考评中扣分,已降档的不重复扣分)。

党办

9-2.深化政治巡察工作情况(2分)

未按规定协助推进巡察工作的,每次扣0.2分;被巡察期间,未按要求如实报告情况,及时提供有关原始资料和必要工作条件的,每次扣0.2分;对巡察问题整改不重视、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

全年

办公室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方法

完成时限

牵头责任科室

自身建设40

9. 廉洁行政(10分)

9-3.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遵守财务规定(2分)

1.未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当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每少1个项目扣0.1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未按季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并报送财政部门的,每少1个项目扣0.1分;上年度已批复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专项支出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并报送财政部门的,每少1个项目扣0.1分;被省核查扣减的项目,每一个项目扣0.2分(本项数据由市财政局提供)。
2.
审计或财经纪律检查中发现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财政资金、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社保、救灾救济资金违规使用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或收到问题反馈后未整改到位的,每起扣1分(本项数据由市审计局、市财政局提供)。

全年

办公室

9-4.厉行节约情况(1分)

未落实节约、节能要求,存在铺张浪费问题的,每起扣1分(本项数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供)。

全年

办公室

9-5.党务、政务公开情况(1分)

重点考核《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项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0.5分;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每项次扣0.25分。

办公室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方法

完成时限

牵头责任科室

机制创新20

10.机制创新情况(20分)

10.当年度1项最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工作情况(20分)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实践,积极探索业务管理和自身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由参评单位从建设美丽莆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年、生态建设、“放管服”等工作中选择13项工作进行设置,年底报送1项最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工作,由市效能办组织集体评审。(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全年

局机关各科室

    说明1. 某项指标如参评单位无职能或无任务,则拟删除该指标分值,即:该单位初评总分=100-不设置或拟删除的指标权重。待初评结束后,再将所有单位初评得分以100分为满分进行折算,得出最终考核评估得分。即:最终考核评估得分=初评分数×(100/该单位初评总分)。2.一级指标加、扣分不超过设定分值。3.原则上,数据采集责任单位采集的指标最高扣分不低于指标分值的30%

抄送:市效能办,存档。

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186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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