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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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落实“两责任”工作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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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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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001-3430-2014-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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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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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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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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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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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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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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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纪办〔201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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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落实“两责任”工作调研的通知
关于开展落实“两责任”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履行管党治党之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先后8次在各种会议、座谈、调研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同志近期在厦门市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做到守土有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促进各党委(党组)自觉地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区纪委郑占林书记拟定于7月中旬对落实“两责任”工作开展调研。现将调研工作有关情况预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做了哪些工作,以及下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思路、建议。
二、调研形式
调研采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共分为3场。第一场为西天尾镇、拱辰街道、镇海街道。第二场为新度镇、黄石镇、北高镇。第三场为农办系统、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座谈会参加对象为:各镇街党(工)委书记、政工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系统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纪检组组长。
座谈会由各党委(党组)书记或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落实“两责任”工作情况,参会人员根据自身分工提意见建议。
三、工作要求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这次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认真准备好书面材料,不跑题、不偏题,材料要有典型事例和真实数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建议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联系人:陈于涵;联系电话:0594-2261223,13805232573。
中共荔城区纪委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