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荔城区纪委2016年预算经荔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党章》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保障党员的权利。
《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荔城区纪委包括7个职能部、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荔城区纪委 | 行政 | 30 | 39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区镇党委、纪委换届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中共荔城区纪委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围绕上述任务目标,重点完成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1、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
2、从严管党治党,夯实主体责任。
3、注重净化风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4、严肃惩贪治腐,形成持续震慑。
5、强化自身建设,敢担当善作为。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入预算为76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6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61万元,公用支出109.84万元,专项支出219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762.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379.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22.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三)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9.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9.3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32.3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考察费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不可预见的组织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 不可预见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附件:2016年预算荔城区纪委公开表
2016年预算荔城区纪委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