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报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的事项和统计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门户网站(http://www.ptjghq.gov.cn)查询或下载。若对报告有疑问,请通过市机关事务管理处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邮编:351100,电话:2292093)。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按照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扎实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为服务保障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各科室、直属单位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能够根据履行工作职责任务情况,突出做好机构职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经常性公开信息工作。处党组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列入科室、直属单位一项考核内容,把公开内容进行量化考评,按季度统计公示,按年度进行总体考核评价。
二是畅通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市机关事务管理处门户网站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通过本市报刊、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书面和互联网等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形成了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
三是扩大公开范围。我处不断加大公开力度,适当扩大公开范围,重要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加强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发挥政务公开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约束、监督作用,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扩大单位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处201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共122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1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1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机关事务工作有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21条,占17.2%;工作动态类信息87条,占71.3%;通知公告类信息10条,占8.2%;其它类信息4条,占3.3%。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等信息。
2.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主要公开我处在履职过程中发布文件的信息。
3.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公开处阶段性工作动态等。
4.通知公告类信息。主要公开一些重要工作通知、公告及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5.其他类信息。主要公开部门科室业务资料等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处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有:
1.门户网站。通过专门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同时提供信息公开、信息检索等功能。部分工作相关的公开信息,通过我处网站开设的相关栏目主动发布我处工作动态、专项性工作情况,提高工作透明度。
2.新闻媒体。部分重要的公开信息,同时借助《湄洲日报》、《莆田晚报》等新闻媒体宣传发布,也向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杂志、莆田政府网、莆田新闻网、莆田廉政网等媒体报送。
3.其他形式。除依靠上述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外,还通过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等方式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我处重视通过公众留言、建言献策、领导信箱等方式发来的各种信息咨询、情况反馈及有关诉求。对于公众的咨询、反映和诉求信息,我们都给予及时答复和办理。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处在2014年期间,未收到信息公开办理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至2014年12月31日,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处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通过一年来认真努力的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完善,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平台特色优势发挥不够明显;二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抓好门户网站的完善和建设。继续完善网站建设,在保留原网站优势栏目的基础上,开设更加贴近公众要求、为机关提供便捷服务的栏目,展示机关事务工作的新面貌、新气象,切实成为服务机关和公众的有效载体和平台。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范围、形式和时效,对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的科室、直属单位抓好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着力加强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机关后勤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与更新,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与政务工作相关的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累计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22 | 53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122 | 529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