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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莆田市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463号精神,特上报本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时限从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将公布于林业局网站(www.ptsly.gov.cn),联系方式:莆田市林业局,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2号楼412室;邮编:351100;电话:2292565;电子邮箱:fjptlyj@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市林业局认真贯彻实施《莆田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紧密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载体,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和范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全力推进了林业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一是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行了部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责任。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人人有责。建立健全安全保密责任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做好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管理。在日常维护管理中,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时限,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及时公开。

(二)加强监督,提高透明

为了做好公共资金使用情况透明、公开,我局每月均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主动及时公开“沿海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市级配套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性支出分配”“林业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基本支出预算”等信息,增强我局对公共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水平。

(三)拓宽渠道,加强宣传

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及时通报我市林业工作情况,宣传林业有关政策,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和监督。公布局领导、业务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责职能、办公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便于群众查阅林业信息和办理相关业务。加强媒体宣传。通过莆田电视台、《湄洲日报》、《莆田晚报》以及《莆田新闻网》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本局工作动态及工作成效,并将信息报送《湄洲快讯》《兴化要讯》和《闽林信息》等内刊。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我局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其中:新闻动态96条、公告公示4条、政策法规1条、林业改革1条、林业科技1条、资源保护2条、造林绿化1条、林业产业1条、林业生态7条、网上审批21条,政务公开70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新闻动态、公告公示、政策法规、林业改革、资源保护、造林绿化、林业产业、林业生态、林业科技、政务公开、网上审批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莆田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莆田市政府政务公开栏、莆田新闻网、《湄洲日报》、《莆田晚报》、《海峡都市报》、《兴化要训》、《湄洲快讯》和《闽林信息》等,并通过市档案局向群众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已在网站公布依申请公开办法、受理邮箱、受理机构、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传真,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2014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社会和群众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对公开的信息进行收费,也没有发生相关的收费与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对内公开的程序履行不到位

2.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和查阅的人数不多。

3. 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法规的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二是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结合局门户网站改版运行,不断充实网站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便民、高效的公安门户网站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林业局信息公开纸质材料四是刻制政务公开审核章。严格政务公开程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4年度莆田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诉等情况统计请见附表。

附表:《莆田市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莆田市林业局        

2015年1月10日      

 

 莆田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0日印发

 

 

莆田市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5

162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05

126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网上申请数

0

 

3.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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