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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莆田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林业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林农、公民和法人依法获取林业信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林业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评议活动由市林业局综合科会同市农口纪检组组织实施。

第三条  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公众评议可以在林业门户网站上公开进行。

第四条  社会评议对象为各级科室站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林业信息工作落实情况;

林业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是否组织进行政府信息社会评议,是否按时编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是否按时向政府信息查阅中心送交政府公开信息文本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否具体、全面;是否在林业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是否及时更新。

(三)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

(四)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情况。林业信息公开主要在林业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科室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林业信息;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林业信息公开申请;是否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林业信息;是否发生因林业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

第六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程序:

(一)下发社会评议通知或在林业网站、相关查询平台刊登社会评议告示;

(二)编制社会评议测评表格;

(三)确定参加社会评议人员;

(四)组织参评人员查阅资料,听取林业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五)发放、填写、回收社会评议测评表;

(六)汇总(含网上测评)社会评议情况,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

(七)根据社会评议结果,作出恰当处理。

第七条  社会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作为被评议部门、科室站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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