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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莆田市环保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莆田市环保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641号)的要求,全面公开各项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1月1日至201612月31日。报告信息在“莆田市环境保护”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联系方式:莆田市环境保护办公室;电话:0594-2688958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今年我局制定出台了《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环保〔2016〕195号)。我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促进环保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陈国水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任舒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是配合《条例》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641号)等文件的实施,明确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三是开展培训。组织市环保局各科室单位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等,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

(三)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作用。我局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的功能,让公开范围最大化。利用公开栏、手机信息、网站、建立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积极落实《2016年莆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莆政务公开办【2016】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围绕涉及民生事项中我局相关的生态环境内容。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开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8个子栏目,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及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监管信息进行公开。今年公开相关信息27二是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我市环境质量状况,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市的环境质量状况。认真做好每日(包括周末)和每月空气质量数据的采集汇总,在局门户网站上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数据,包括4个评价点和1个对照点的六项全指标实时浓度值、站点AQI、首要污染物和全市日均空气质量数据;目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实时发布已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网。每日及时公开莆田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包括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及首要污染物三是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月月底在局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重点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月报(包含东圳水库、外度水库2个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及古洋水库1个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东圳水库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上定期公布。主要流域水质状况(木兰溪流域水质状况及萩芦溪流域水质状况)每月及时在市局网站上发布,主要湖泊水库水质状况(东圳水库库区进口、库心、出口水质状况)逢4、8、12月在市局网站上发布四是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文要求,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评文件的同时提供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的网站链接和截图信息。其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网上链接地址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挂网即撤的现象,以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6年我局已审批环评报告书(表)26个,已督促各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26条五是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2016年以来,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莆田市2016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莆田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环境 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三份政策性文件,均在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开了政策解读六是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开设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总量控制、环评审批、污染防治、自然生态、辐射监管、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应急、流域整治、环保验收、环境违法曝光台11个子栏目,对市局开展环境监管信息进行公开。今年截止目前已公开相关信息122条七是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在门户网站上设置“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两个专栏,主动向社会征求关于危废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的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截止2016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2016年政府信息6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4条。

   (二)信息的主要类别代号和项目有:01.环保机构职能;02.环保法规规章;03.环保规划;04.环保统计和调查信息;05.环保资金预算、决算报告;06.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08.行政许可、25. 工作动态、30.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外,还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送交市档案馆供公民查阅

   (四)今年共对《莆田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莆田市2016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三个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解读均在方案出台三天以内完成并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我局2016年共受理申请9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主要受理方式为通过政府网站申请,数量居前的为环评报告事项公开申请

  (二)2016年9件依申请公开全部为已答复件,其中同意公开5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4件。
  四、我局2016年度及主要历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我局2016年度及历年未发生一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三公经费、双随机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见下一页)

附表:

莆田市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指标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0

72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0

72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9

2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9

27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

2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2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

4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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