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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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厢区城市内涝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PT03102-2700-2016-00066
生成日期: 2016-10-19   主办单位: 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备注/文号: 莆城发改〔2016〕80号

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厢区城市内涝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莆城发改〔2016〕80号

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厢区城市内涝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莆田市城厢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城厢区城市内涝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莆城城投[2016]00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了从根源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改善城厢区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状况。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福建荔豪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莆田市城厢区城市内涝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城市内涝整治工程

二、建设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南门片区、月塘片区、新塘片区、钟潭溪片区、莆田西片区

三、项目负责人:肖军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将对莆田市城厢区南门片区、月塘片区、新塘片区、钟潭溪片区、莆田西片区5个片区的排水管网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片区内管网及道路路面进行改造整治。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估算33596.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9027.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9.98万元,工程预备费2488.61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内容执行,加强工程施工、项目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

八、工程节能审查: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节能篇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原则同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评估意见,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节能审查意见,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尽量选用节能产品,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项目如申请重新审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须重新报我单位审查。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程建设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你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工程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及时将项目招标情况上报我单位。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请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0月19日

 

 

 

 

 

 

 

 

 

 

 

 

 

 

 

 

 

 

 

抄送:区府办、区住建局、区规划办、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地震办、区财政局、本局领导。

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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