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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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建立干部挂钩企业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PT03103-2500-2016-00023
生成日期: 2016-09-30   主办单位: 城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领导联系挂钩企业制度的通知》(莆城委办〔2016〕29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备注/文号: 莆城经信〔2016〕 317号

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建立干部挂钩企业制度的通知

经信局各有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领导联系挂钩企业制度的通知》(莆城委办〔201629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切实推进全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经研究,继续实施干部联系挂钩企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钩对象

挂钩企业为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挂钩干部要协助区领导定期联络企业,上门服务,与所挂钩企业定期保持联系,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二、联系挂钩工作职责

1.协调解决困难。挂钩干部要协助区领导定期到所挂企业摸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

2.强化引导管理。引导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加大投入,促进升级;鼓励和扶持企业主动适应国家政策调整,引导企业设备升级、员工素质升级;鼓励企业吸引外来资金来我区投资,以商引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引导企业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规范用工、节能降耗和质量安全等工作,帮助企业努力降低能耗、规范排污、保护环境,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做好质量安全工作。

3.宣传解读政策。挂钩干部要经常深入企业,宣传各级惠企扶持促进政策,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各类扶持政策。

三、工作要求

1.为确保挂钩联系工作取得实效,要求挂钩 干部和跟踪服务人要主动深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平时下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得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在企业用餐,不得向企业提出其它无理要求。

3.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挂钩干部能解决的,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涉及面广的问题,经统一汇总梳理后,提交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联系挂钩领导批转办理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主动服务。

 

     

 

 

 

 

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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