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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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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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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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103-3000-2016-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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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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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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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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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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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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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绩效管理工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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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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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经信〔2016〕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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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经信局各有关股室、下属单位:
根据《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办公室、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城委办〔2016〕37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处,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16日
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绩效导向,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激励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奋力提速赶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确保我局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管理对象
区经信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
二、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市经信委、区效能办的具体指导下,由区经信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由区经信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配合,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绩效管理内容
以区委、区政府工作决策、部署、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各股室、各单位职能职责,建立经信局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责任表(附件1),市对区绩效评估工作完成情况(附件2)和绩效管理成效显著工作、察访核验、重大问题等情况加(扣)分认定体系(附件3)。
由落实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基础性工作、综合评价3个部分组成,共考核17个一级指标、40个二级指标,评估总分为100分。
落实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70分):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区四套班子及其领导工作部署任务,履行职责服务发展情况,区政府工作规则落实情况,行动计划任务落实情况,区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三比一看”活动工作落实,群众诉求办理,依法治区,7个一级指标共24个二级指标。
2、基础性工作(18分):挂钩村(居)工作情况,承办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党建组织宣传工作,综治维稳工作,食品卫生,计生工作,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8个一级指标共14个二级指标。
3、综合评价(12分):包括区四套班子领导评价、公众评议两项内容。
具体评估内容及赋分办法详见附件1。
四、计分办法
绩效评估综合得分=绩效考核评估得分±市对区绩效评估工作完成情况加(扣)分+成效显著加分-察访核验扣分±绩效管理重大问题加(扣)分。
五、绩效管理责任分工
根据拟定的具体指标内容,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股室、单位具体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绩效管理具体责任分解到位。
六、结果运用
绩效管理评估结果与经信局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直接挂钩,实行谁牵头谁负责,谁扣分谁领罚激励约束机制。结合2015年经信局在全区绩效考评中的扣分情况和政府序列等次情况发放绩效奖金。
凡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和其他形式责任追究的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年度无故旷工10日及以上,被省委、省政府、省效能办、市委、市政府、市效能办或省、市察访核验小组查实或通报存在作风纪律问题的人员,一律不享受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
凡是单位自查发现并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效能问责并于当月向区效能办报备的,在指标考评中给予单位分别加0.2分、0.5分、1分(最高加2分),分别扣发上述情况人员10%、20%、50%绩效奖金。凡被区效能办查实或通报并受到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效能问责的人员,分别扣发15%、30%、100%绩效奖金。一年多次受到效能问责的按照累加的方式扣发绩效奖金,直至全部扣掉。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请事假超过8个工作日的人员,从超过的工作日起,其绩效奖励按日减发。
附件:1、2016年度经信局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责任表
2、2016年度市对区绩效评估工作完成情况加(扣)
分体系
3、城厢区参评单位绩效管理成效显著工作、察
访核 验、重大问题等情况加(扣)分认定体系
关于印发《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