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
城厢区商务局转发省政府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PT03121-1200-2017-00006
|
生成日期:
|
2017-03-09
|
|
主办单位:
|
城厢区商务局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
|
备注/文号:
|
|
城厢区商务局转发省政府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城厢区商务局转发省政府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现将省政府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7〕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省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17〕37号)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局
2017年1月26日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日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春节、元宵即将来临,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交通运输繁忙,群众出行和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加上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扬,一些地方和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始终把红线意识刻在心上,守住“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党政同责”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严格企业主体责任;始终把防范措施抓在手上,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管控,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深抓细,落细、落小、落实,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春运安全。要针对春运期间客运出行集中、货运需求旺盛的特点,加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和民航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公路、铁路、民航、轮渡以及车站、机场、码头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以及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三、强化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地下建筑等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春节、元宵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集中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仓储、经营、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依法严治严惩非法生产、仓储、经营、运输行为,严格对大型焰火燃放的审批把关,加强农村群众自发活动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控,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或群死群伤事故。严格对“跨年夜”等大型集会、商业促销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五、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持续加大旅游、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排查隐患、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三无”船舶非法载客、泡沫筏非法从事渔业生产辅助活动,以及小型旅游船艇非法参与海上休闲娱乐活动和非法客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格节后复产复工验收。要严格节日期间停产停工和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各地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的验收把关,对被责令停产停工的企业,复产复工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以及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七、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特别是春节期间,沿海风力比较大,要加强海上作业、山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并保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请各县(市、区)政府立即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