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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城厢区统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莆城统[2011]37号

 

城厢区统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扎实实搞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精神,一手抓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一手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现将我局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成立了由局长吴立锋任组长、副主任科员蔡国珍任副组长、以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指定专人跟踪相关的工作。同时,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把本单位的信息及时公开,让社会各界人士、企业、事业单位更好地了解统计部门的职责、统计法律、法规,才能提高全区依法统计意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提高本局的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水平。

二、对照《条例》规定,主动、及时公开信息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们及时整理有关信息,及时公布本单位依照条例应公开的所有信息。一年来,我局对照有关要求,凡属于可公开的统计数据和全区统计信息我们都及时在政府信息网公开。

三、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

为把本局的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我们要求局属各单位每个星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政府统计部门的职责、职能,除法律规定保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外,比如国家秘密统计资料、商业秘密、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等不能向社会公布,其余的统计资料无需申请、定期向社会免费公开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本单位张贴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未能及时更新,内容比较单一;二是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不够及时和全面,设置不够科学,不够方便公众查找。

针对我局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对照《信息公开条例》,我们制定了如下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来抓,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本单位的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及时更新、完善本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栏;

(四)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把本单位的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公开;

(五)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

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201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

   (二) 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制定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让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

范化;

(三)制定、充实和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认真梳理,有条不紊地公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经济指标;

(五)公布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的程序;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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