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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城厢区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城厢统[2014]23号

 

城厢区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局属各部门: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年统计工作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特制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做到人员到位、责任落实,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做事、按章理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经费,落实相应的人员、场所、设施、设备。依托办公室,配备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人员,固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城厢区统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城厢区统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城厢区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城厢区统计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城厢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制度》、《城厢区统计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与法制化。

二、加强学习培训,夯实工作基础

着力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学习调研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六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资料。加强对全局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条例第十条涉及重点公开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重点组织学习,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和义务。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局等单位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班和研讨会,并广泛开展相关调研活动。要认真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的集中培训工作,强化各专业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建设。强化宣传力度,结合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加强督促指导,推进信息系统工作

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做好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目录设置、责任单位及内容要求,编制目录流程和细则制度。同时建立各处室相关工作联系制度,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严格公文程序,规范公文公开属性

严格公文起草管理,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程序进行。一是明确依据,在公文起草过程中,依据《条例》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的认定。特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涉及重点公开内容,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二是明确环节,在城厢区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公文签发流程中的拟稿单、审核环节上均体现公开属性的签署意见,并明确该环节作为公文签发的前置条件,未经签署公开属性的,不予办理。三是明确类型,在拟稿处室和领导审核环节预留包含公开属性类型的审核意见类型。公文在进入发文程序时,必须首先由拟稿室、签发领导分别签署公开属性。四是规范标注,对主动公开发文的文件,在成文日期之后,规范标注“(此件公开发布)”。

五、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机制建设,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统计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维护,努力形成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的信息发布平台,努力建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查询的信息公开网站,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渠道。形成多栏目、多条目、快发布的更加成熟的更新维护机制。

六、加强载体建设,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效果

进一步推进统计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统计资料,有效发挥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依托新闻媒体,对外宣传和发布统计信息,着力做好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提升统计工作的公信力。

      

                                   2014年11月11日

抄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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