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文体【2016】3号
关于开展全区莆仙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文广局《关于开展莆仙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莆仙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意义
开展莆仙戏、木偶戏普查工作,是落实全国戏曲普查的总要求,也是推动莆仙戏、木偶戏的繁荣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莆仙戏曲表演团体和基层文化站(文化中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全面掌握莆仙戏、木偶戏演出团体、人才状况、演出剧目和生存现状等基本数据,努力实现对辖区内戏曲文化资源的动态化及科学化管理,发挥出莆仙戏、木偶戏应有的社会效益功能。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我区莆仙戏民营剧团、木偶戏演出团体。普查的主要内容是:莆仙戏(木偶戏)艺术渊源、形成时间、流行区域、创作曲目、音乐设计、表演艺术、舞台灯光美术、服装道具等,以及演出经费来源、人才培养机构、艺术人才情况、制作机构现状、报刊专著、代表人物等相关文字、图像资料。
三、成立城厢区莆仙戏曲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淑珍(区文体局局长)
副组长:许建平(区文体局主任科员)
成 员:林劲松(区文化馆馆长)
郑剑飞(区文化馆副馆长)
普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文化馆(电话:2283115),由郑剑飞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是: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指导,培训普查人员,组织信息采集登录,监审数据质量,上报普查材料。林志远和苏草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接指导全区莆仙戏、木偶戏演出团体。
四、数据表及说明
(一)全国戏曲剧种普查基本数据表(见附表一)由13个分表构成:
1.表一 戏曲剧种数据表
2.表二 演出团体数据表,子表3个
3.表二—1 演出团体剧目数据表
4.表二—2 演出团体经费数据表
5.表二—3 演出团体演出情况数据表
6.表三 人才情况数据表
7.表四 教育培训机构数据表
8.表五 创研机构数据表,子表1个
9.表五—1 创研机构人才情况数据表
10.表六 制作机构数据表
11.表七 皮影戏/木偶戏数据表
12.表八 皮影戏/木偶戏人才情况数据表
13.附表 图片信息数据表
(二)《莆仙戏剧团基本情况表》(附件二)是我区对现有剧团的基本情况调查表,各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文化中心)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后上报。
五、普查工作具体时间和步骤
(一)普查时间
普查工作从2016年3月开始,2016年4月结束。
(二)实施步骤
普查工作分为工作准备、信息采集和验收汇总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工作准备阶段(2016年3月中旬)
组建普查队伍,培训普查人员;发布莆仙戏曲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工作机构,建立普查小组。
2.信息采集阶段(2016年3月下旬至2016年4月中旬)
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实地调查,采集文字、图片等数据资料。各镇、街道办事处上交收集的普查材料。由区普查工作机构组织人员将整理好的文字、图片等数据上传至普查平台。
3.验收汇总阶段(2016年4月下旬)
区普查工作小组对已登录的数据进行复查,并按要求上报进展情况。对本区普查信息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并上报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这次普查,确实做好莆仙戏曲普查工作。根据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实施方案、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成立镇、办普查小组,确定普查负责人。组织普查采集员开展实地调查,采集辖区内莆仙戏、木偶戏各相关剧团的文字、图片等信息资料,完成普查数据的复查和资料汇总,填表报送到区普查工作小组。并根据区普查工作小组的复查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普查的原始数据,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有效。
(二)强化对普查工作的要求
区普查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保证普查工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各镇、街道办事处普查小组要加强对辖区内各民营剧团的基本情况的普查和管理,及时与区普查办联系,按照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保证普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完整性。
附件1:全国戏曲剧种普查基本数据表
附件2:莆仙戏剧团基本情况表
莆田市城厢区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