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文件
莆城教〔2016〕151号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全区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2016〕106号)和《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城政办〔2016〕64号)工作精神,结合莆田市城厢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莆田市城厢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莆城政公开办〔2016〕1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莆教办〔2016〕7号)要求,我局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2016年绩效管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切实抓常、抓实、抓好。明确局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及时在单位网站公开相关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部署、推进工作开展。
二、完善公开制度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修订对外对内公开目录,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间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范围、方式和办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完善政务公开基本制度,主动公开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工作,提高公开工作成效,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健全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开展督导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突出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细化工作任务
(一)加大教育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
1.推进教育发展改革各项政策公开。做好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工作,重点加强教育十三五专项规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扩大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
2.推进权力运行和行政审批、监管等事项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三个清单”公开工作,通过教育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制定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外公开。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以城厢教育信息为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区直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制定完善公开目录,修订公开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二)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助力民生改善
1.做好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一是细化公开内容。(1)教育督导报告。(2)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情况年度报告。(3)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政策文件、有关会议及领导讲话,专项督导报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项目规划、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学校的特色、经验工作视频等。二是明确公开时限。按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5〕2号)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各项信息,其中教育专项督导报告在督导结束后7日内向社会发布,综合督导报告在督导结束后15日内向社会发布,年度督导报告在次年一月底前向社会发布。2.推进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制订2016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并在莆田教育网对外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期间,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主动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
1.做好发布解读。通过发布新闻稿、接受媒体采访、教育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发布重大教育政策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通过专家文章、图解图示等多种形式做好同步配套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真正把政策讲准确讲清楚讲透彻,切实提升政策发布解读的深度广度,不断增强权威性和影响力,各股室及时将适合公开的文件电子版发至城厢教育信息邮箱ptcxjy@163.com,纸质文件送至办公室由专人公开。
2.回应社会关切。跟踪掌握舆论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早阐明事实真相、观点主张、政策举措。同时完善协调机制,搭建联络平台,充分调动专家学者、学校、媒体等多方力量,做好正面引导。
3.加强媒体运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主动提供素材,畅通采访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媒体服务。强化教育门户网站发布平台作用,丰富发布内容,加快信息更新,不断增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功能。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充分发挥教育网站、微信等不同媒体的特点优势,有效提升传播力、影响力。
四、严格督查考评
(一)完善制度规范。认真对照《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闽委办〔2010〕117号)、《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闽公开办〔2011〕2号)、《市级政务公开(对外公开)季度评议量化评分标准(试行)》(莆效办〔2008〕7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规范和运作机制。
(二)加强公开审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提高业务能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