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监[2015]1号
城厢区监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城厢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依法编制城厢区监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城厢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chengx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厢区监察局联系(地址:城厢区霞林街道蔡宅;邮编:351100;电话:2693650;传真:2690732;E-mail:cxqjwb@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照《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编制《莆田市城厢区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莆田城厢”上查阅本《指南》。区监察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和上报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条例》、《城厢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条,为工作动态类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类别
2014年发布1条动态类信息,标题为《城厢区监察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回头看”检查的通知》,公开本单位开展的行政监察工作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的区监察局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表。公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申请”子栏目,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区监察局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区监察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区监察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不真实、不及时等问题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部分临时性工作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还不强。
(二)改进措施
今后,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受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广泛进行社会宣传,提升干部与群众的责任意识;四是进一步做好来信回复工作,努力提高回复率和及时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具体情况
莆田市城厢区监察局
二0一五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政府信息公开 2014年 报告
抄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
城厢区监察局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印 |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