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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城厢区监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莆城监[2016]1号

 

城厢区监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城厢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依法编制城厢区监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城厢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chengx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厢区监察局联系(地址:城厢区霞林街道蔡宅;邮编:351100;电话:2693650;传真:2690732;E-mail:cxqjwb@163.com)。

一、概述

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529号)要求,区监察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和上报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条例》、《城厢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区监察局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区监察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区监察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不真实、不及时等问题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部分临时性工作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还不强。

(二)改进措施

今后,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受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广泛进行社会宣传,提升干部与群众的责任意识;四是进一步做好来信回复工作,努力提高回复率和及时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具体情况

 

 

莆田市城厢区监察局

二0一十二

 

 

 

 

主题词: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  报告

抄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城厢区监察局办公室                2016112日印

  (共印6份)


附件: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具体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

统计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0

94

其中:1、政府公报

0

0

      2、政府网站

0

94

      3、新闻发布会

0

0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0

0

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

人次

0

0

公开查阅点利用件次

件次

0

0

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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