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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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监察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回头看”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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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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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109-2500-201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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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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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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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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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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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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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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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监〔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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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监察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回头看”检查的通知
莆城监〔2014〕1号
城厢区监察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
“回头看”检查的通知
区海洋与渔业办公室、水务局、民政局:
按照市监察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回头看”检查的通知》(莆监〔2014〕6号)和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和要求,决定对全区海洋与渔业、水务、民政3个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回头看”检查工作。为了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的目标任务
1、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2、促进制度建设。促进被监察部门针对综合监察通报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进行完善,规范行政行为。
3、帮助总结提升。了解、掌握被监察部门综合监察之后的依法行政情况,帮助被监察部门查找新的突出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回头看”的主要内容
1、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通报中所列问题整改及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
2、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被监察部门有否针对综合监察发现的行政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改进行政管理,尤其要对行政权力进行再梳理,规范、细化自由裁量权。
3、实施行政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被监察部门在近两年来行政决策的廉洁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以及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的组织实施
(一)自查阶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3月15日前,向区海洋与渔业、水务、民政部门发出“回头看”检查通知,要求对照综合监察通报中所列问题及整改建议,对照近两年来的依法行政情况开展自查回顾工作,重点自查未纠正到位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综合监察通报各类问题是否得到杜绝,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有效规范行政行为。
要在纪检监察机关官网及海洋与渔业、水务、民政部门官网上发布“回头看”信息,并公布投诉电话,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区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要督促、指导被监察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4月5日前,被监察单位向区监察局报送整改情况的自查报告(包括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制度完善情况、综合监察后行政管理情况等),并抄送区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被监察部门的自查报告直接送区监察局执法效能室(区政府大楼416室)。
(二)重点督查阶段(4月10日至5月15日)
1、拓宽问题来源渠道。要从审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内各职能室收集被监察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吸收。
2、4月10日前,区监察局对区海洋与渔业、水务、民政部门的自查整改报告进行书面审查。
3、5月15日前,区监察局组织对区海洋与渔业、水务、民政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并形成重点督查报告。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15日至5月26日)
1、提出监察建议。区监察局将认真梳理“回头看”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2、形成情况报告。区监察局将于5月26日前形成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回头看”检查情况报告,报区政府和市监察局。
3、严肃责任追究。对被监察部门不依法执行监察决定或采纳监察建议,未按时整改到位的,特别是因未有效整改给工作带来重大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及时移送案件检查部门。
莆田市城厢区监察局
2014年3月14日
抄送:市监察局,区财政局、审计局、第三监察分局、政府法制办。 |
莆田市城厢区监察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