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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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2月份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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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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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110-1000-2017-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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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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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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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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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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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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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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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民〔201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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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2月份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的通知
关于发放2017年2月份80周岁以上
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的通知
各镇(街)社会事务(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15年2月起向全区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发放对象:2015年1月1日起,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本人;高龄补贴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本人满8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凡退出低保或死亡的,应同低保金一并停止发放。
二、发放标准
从2015年1月起,每人每月100元。
三、发放要求
各镇(街道)应建立完整的发放台帐并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人员变动情况,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附:城厢区2017年2月份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汇总表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201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