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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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3月份农村五保供养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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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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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110-1000-2017-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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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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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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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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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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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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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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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民〔20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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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3月份农村五保供养经费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7年3月份农村五保供养经费的通知
各镇(街)社会事务(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文件精神,决定下达2017年3月份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请按批准的对象及金额执行,不得随意变动,请各镇(街)社会事务(民政)办在3月11日前将保障金发放到所有保障对象手中。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201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