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莆城财〔2016〕123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莆委编〔2012〕11号),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法律常识工作。
(三)指导、管理监督全区法律服务市场;指导管理全区“ 148”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办理人民群众的信访和申诉。
(四)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
(六)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培训教育工作。
(八)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 | 行政 | 36 | 33 |
福建省莆田市木兰公证处 | 事业 | 6 | 6 |
莆田市城厢区法律援助中心 | 事业(参公) | 2 | 2 |
莆田市城厢区社区矫正办公室 | 事业 | 4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城厢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及莆田市司法局的得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 为城厢建设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2015年我区法治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100余份,普法书籍3200本,普法宣传购物袋2300个,陈列法制宣传图片展板110余块,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二)2015年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51件。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0件,调解成功75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三)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2015年城厢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6件。
(四)2015年我区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0人,解除188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44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24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780名,累计再犯罪4名。
(五)2015年继续做好莆田市城厢区日盛实业有限公司、莆田市星华电子模具有限公司、复茂食品有限公司三个安置基地建设。2015年我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数243人,累计(五年刑释三年解教)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202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六)莆田市木兰公证处在2015年7月之后,统一使用“福建省公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办证和管理,在受理、审查、审批、出证、归档等流程基本实现了电子化、规划化。2015年莆田市木兰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4件,提供法律服务8次。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年初结转和结余53.46万元,本年收入594.80万元,本年支出552.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5.84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594.8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长 13.14%,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94.7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08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552.4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长12.9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539.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8.54万元,公用支出101.29万元。
2. 项目支出 12.60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
4. 经营支出 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39.8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长 12.0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313.7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8.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标准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9.6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42.54%。主要原因是各项业务经费较去年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4.8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61.8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补助项目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2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90.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设备购置费用较去年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74万元,同比下降82.7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 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6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82.95%,主要是:2015年度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仅支出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司法厅来我局进行业务检查和指导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1批次、接待总人数6人。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2014年度我局没有安排公务接待活动,2015年我局共接待1批次省司法厅来我局进行业务检查和指导活动。
附件一:城厢区司法局2015年决算公开
附件二: 2015年度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城厢区司法局2015年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