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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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6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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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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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111-0800-2016-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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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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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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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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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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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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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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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司〔201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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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6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工作的通知》(莆城政办﹝2016﹞55号)文件精神,按照《城厢区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拟对城厢区辖区内的法律服务机构以“双随机”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对律师事务所及所属律师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1、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
⑴律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⑵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⑶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并如实入账情况;⑷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2、律师执业情况
⑴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情况;⑵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二)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1、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情况
⑴组织建设情况;⑵执业活动情况;⑶公证质量情况;⑷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⑸档案管理情况;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公证员执业活动情况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⑴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⑵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⑶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⑷私自出具公证书;⑸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⑹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⑺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⑻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三)对基层法律服务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1、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
⑴保持设立条件情况;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执行落实情况;⑶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归档情况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
⑴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
(四)对法律援助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2、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步骤
(一)检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对象由城厢区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抽取,抽查比例为辖区内机构数的5%;检查人员由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共抽取4人组成检查组。
(二)检查步骤
1、自查
各法律服务机构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抽取检查对象及工作人员
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组工作人员。
3、实施检查
拟定于10月上旬和12月上旬分别开展两次抽查活动(具体抽查时间抽查前另行通知被检查法律服务机构),检查组将根据抽查内容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即时向被检查机构反馈。
4、情况通报
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督促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认真按照抽查内容开展自查,收集有关材料备查。
(二)被抽取接受现场检查的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对于在自查或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机构要认真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城厢区司法局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