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司〔2016〕70号
城厢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区司法行政
队伍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司法局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落实的意见》,请各责任单位根据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落实的意见
城厢区司法局
2016年11月9日
附件
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重点
任务分解落实的意见
根据《莆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解落实的意见》要求,现就有关重点任务提出分解落实的意见。
一、注重理论武装,进一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专家讲座、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方式,学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牵头单位:局政工科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和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建议,按时保量完成上级确定的各类重点调研课题。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局机关党支部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新媒体信息平台作为思想政治工作新载体,着力打造“五位一体”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品牌。局机关要成立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舆情回应责任;建立健全舆情的日常监测收集、分析研判、主动回应机制。对涉及系统内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牵头单位:局机关党支部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政工科、办公室、宣传科
二、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一)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紧贴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需求,研究制定分类培训大纲。聚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强化办班培训、业务交流,每年集中轮训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不少于5天。健全完善岗位练兵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省厅即将出台的《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意见》,促进新任司法助理员、司法所长适应岗位需求、提高履职能力。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政工科、社区矫正办、宣传科
(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与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教育培训对接,探索建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网络。
牵头单位:局政工科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办公室
(三)深化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要对机关岗位进行梳理分类,完善职权目录,推行岗位责任制。鼓励、支持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考试,建立完善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司法所所务公开,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要害部门和重点执法环节的督察。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政工科、社区矫正办、基层科
(四)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评估、接收、宣告、管理、考核、奖惩、解矫等制度,形成较为规范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局社区矫正办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
(五)推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标准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公律科
(六)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业务网上办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信息化系统。社区矫正机构要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公律科、局社区矫正办、办公室
(七)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从下级机关遴选等措施,拓宽优秀人才进入司法行政机关的渠道。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要重点招录法律专业人才,社区矫正机构要广泛吸纳一批具备法律、心理、教育社会学等专业知识优势的优秀人才。公证处要用足用好已有编制,多渠道扩大公证员队伍,优化队伍梯次结构。
牵头单位:局政工科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相关科室
三、着力激发活力,进一步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
(一)探索建立职业道德评价和惩戒机制,将职业道德纳入司法行政干部任职、晋升、奖惩考核全过程。要发挥荣誉正向激励作用,积极推荐一批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参与上级的评比表彰。要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创建活动,深化拓展岗位学雷锋活动。
牵头单位:局政工科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公律科、基层科
(二)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干部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健全履行职责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负伤、致残的帮困抚恤力度。进一步清理考核和检查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标。用好用足政法专项编制,确保专编专用。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及时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岗位的社会化。
牵头单位:局政工科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办公室、基层科
四、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一)要认真研究制定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党建“责任清单”,以述职评议促进责任落实。要健全党建工作问责机制,把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领导干部立功受奖、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追责。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及时对司法行政机关现有党建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
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局机关党支部
(二)要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在基层司法所、科股室等一线“落地生根”。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探索开展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要积极探索律师、公证行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党建工作基本信息采集同步,年检与党建工作检查同步,评估与党建工作成效评议同步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局政工科、局机关党支部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公律科
五、坚持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做好选任用人工作
(一)要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打造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要让那些平时一贯表现较好、在岗位上作出明显成绩、获得各级各类荣誉奖励的干部进入组织视野。要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早发展、早培养、早使用制度机制。对那些在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岗位发挥突出作用的年轻干部,要优先使用,大胆使用。
牵头单位:局政工科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
(二)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干部工作的聚焦点、共建点,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要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制度,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形成关心干部、爱护干部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局政工科
城厢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