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财〔2011〕12号
关于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莆城政办[2008]114号)文件有关精神,我局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明显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1、成立工作机构。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机关办事制度的深入开展。我局成立城厢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伟国任组长,主任科员陈丽娟、副局长姚子镰分别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欧胜铿兼主任,抽调专职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摆在议事日程。
2、保障工作经费。我局相应安排足额的工作经费,提高工作质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发动
1、开展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全区财政系统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自动化及公文写作工作业务培训,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全局年度学习计划。
2、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审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3、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章立制,保障实施
1、规范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参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组织人员对财政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出台了《城厢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城厢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城厢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城厢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和《城厢区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等制度。
2、规范公开范围。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与不公开三种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安排专门人员对“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政务公开”、“财政信息”、 “行风政风”等进行了编辑、整理、公开,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3、规范公开程序。所有文稿在OA系统中流转必须填写信息公开方式,标明“主动公开”的信息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复核后上传到城厢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
(四)扎实开展,确保成效
(一)2010年度,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服务内容、政策规定,共公开信息纸质文本 24 份,公开信息电子文本 24 份,信息公开指南 4 份,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1 份,信息公开目录(纸质文本)8份,信息公开目录(电子文本) 8 份。主要以政策法规和机构职能居多。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副职、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莆田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2010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收取任何费用及减免情况。
(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业务办理过程中未出现过被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不少公开义务人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各政府机关向各级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同时,不少公开义务人的至今仍未确定专门机构,人员不落实或不稳定。
(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二)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的作用。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专栏”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我局财政规章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
抄送:城厢区政府办公室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