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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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差旅费补助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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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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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112-0200-2016-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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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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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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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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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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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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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差旅费补助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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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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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财〔2016〕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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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差旅费补助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城厢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差旅费补助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自2016年12月5日起对《城厢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莆城财〔2014〕188号)规定的差旅费补助标准部分条款作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将市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补助30元调整至每人每天补助50元。
二、调整市内出差交通费补助标准。原在市内出差的,市内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除出租小汽车以外的交通费用凭据报销。调整为:在市内出差,区直单位办公地点在城厢区、荔城区各办事处辖区内的,出差到城厢区、荔城区辖区内各办事处以外的,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区直单位办公地点不在城厢区、荔城区各办事处辖区内的,出差地点距单位十公里以上的,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三、调整北京、上海出差的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在北京、上海出差的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按100元包干使用,国内市外其他地方出差的市内交通费保持不变,仍然按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四、上述标准调整后,各单位应根据调整的标准相应出台差旅费、交通费的管理细则和报销规定后实施,明确出差的任务、项目、成效,进一步加强公务出差管理,严格出差手续审批。
\ 城厢区财政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