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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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城厢区卫计局关于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程序的通知   索引号: PT03123-2500-2015-00014
生成日期: 2015-05-29   主办单位: 城厢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程序   备注/文号: 莆城卫计〔2015〕10号

城厢区卫计局关于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程序的通知

 

 

 

 

 

 

 

 

 

莆城卫计〔2015〕10号

 

 

城厢区卫计局关于规范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程序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高效率的政务服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结合卫生计生行业实际,进一步做好热线办理工作,提升热线服务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工作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通过“12345”平台日常的查阅、收件和上传。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法人是办理“12345”诉求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办理诉求件事项内容的办理。具体分工职责如下:

(一)局办公室职责

1、负责日常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及时接收区效能办批转交诉求件以及答复件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需重新答复的诉求件;

2、负责将诉求件登记造册、呈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注批转意见后,交由承办责任股室或单位签收承办;

3、负责及时上传诉求反馈件,做好已上传反馈件的登记造册。

(二)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职责

负责办理诉求件相关事项的反馈,并报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注“同意反馈”意见后,附带电子版并及时交由办公室统一上传反馈。

二、“12345”办理工作流程

(一)办公室每个工作日上网查阅诉求件,逐件登记造册报局主要领导批办,查阅诉求件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二)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承办时必须按照《城厢区12345政务服务诉求件办理审批单》(见附件)要求,认真及时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报请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注“同意反馈”意见后,交由办公室统一通过上传反馈。

(三)诉求件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承办单位、股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局办公室,并说明理由,以便及时向区效能办反馈。

三、明确工作责任

(一)违反本责任制度,办公室未在1个工作日内查阅收件区效能办批转诉求件或未及时上传反馈件的,导致“12345”平台显示逾期查阅或逾期反馈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或效能责任追究;

(二)各承办单位、股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导致“逾期办理”或“过期未处理”一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效能诫勉教育处理,累计两次的给予效能通报批评,超过三次的给予效能告诫处理。

 

 

 

城厢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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