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水务〔2017〕162号
关于全面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2017年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根据《关于全面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莆城水务〔2017〕219号)文件精神,请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镇(街道)、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水利工程全面进行防汛安全拉网式排查。区水务局将派出检查组赴各镇(街道),在你们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检查。重点检查水库山塘、江海堤防、河道围堰、水闸、渠道等工程。一是在建工程的高边坡开挖、破堤施工、土方、石方等堆料场安全。二是水利工程度汛准备,包括水库防汛责任人、度汛预案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工程运行情况,包括海堤、水闸渗漏情况,特别是绕闸边墙渗漏;堤防、水库边坡平整度情况是否存在异常裂缝等,水库、山塘泄洪通道是否通畅等,渠道边坡、渡槽结构有无变形。
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项登记、逐一整改,确保消除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方案和具体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主汛期前确实无法整改销号的,必须制定应急度汛方案,着手制定整治加固方案,并报防汛指挥部、主管部门备案。
三、上报整改落实工作
各镇(街道)、局属各单位要在7月14日前将本辖区内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区水务局,我局将汇总上报市水利局。
附件:2017年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莆田市城厢区水务局
2017年7月13日
抄送:局领导,区防汛办,局安办。 |
莆田市城厢区水务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