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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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水务局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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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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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119-2500-2017-0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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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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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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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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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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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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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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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水务[2017]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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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水务局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
莆城水务[2017]171号
莆田市城厢区水务局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日国家防办发出《关于抓紧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的通知》(国汛办[2017]172号)和闽汛办发出《关于抓紧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的通知(闽汛办电[2017]118号),对水毁修复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我区已进入台风多发季节,为尽快恢复水毁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洪功能,确保度汛安全,各镇(街道)、区防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莆田市城厢区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莆城政办〔2016〕13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和今年入汛以来新发生的水利工程水毁情况,迅速开展
水毁修复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水毁水利工程设施是防汛防台风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随时可能面临台风带来的风雨影响。要立足防大汛、抗强台,把水毁修复作为当前防汛防台风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迅速部署、科学安排、全力落实,最大程度恢复水毁工程设施的防洪功能。
二、要对水毁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再排查。要在汛前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这一段睛好天气的有利时机,对影响安全度汛的水利工程设施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再排查,重点排查入汛以来遭受暴雨洪水灾害的水利工程设施,拾缺补漏,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水毁修复工作台账。
三、要制定计划抓紧开展水毁修复工作。要根据水毁情况,制定实施计划。要按照轻重缓急,优先修复可能影响下一阶段防台风安全的水利工程设施设备。要落实有关责任人、修复方案、资金来源、施工队伍,确保水毁修复工作顺利进行,对一时无法修复到位的,要落实安全度汛应急措施。
四、要落实水毁修复资金和补充防汛物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协调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水毁修复所需资金,结合前一阶段防汛备汛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防台风工作需求,及时补充完善防汛应急物资。
五、要加强督导管理确保修复进度和质量。要加强水毁修复工作的督导管理,有力推动水毁修复工作进度,同时要严把质量关,严控施工标准,严格验收程序,按照制定的实施计划完成水毁修复任务,确保度汛安全。
城厢区水务局 城厢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抄送:谢长征副区长、区委办、区府办。 |
莆田市城厢区水务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