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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城厢区水务局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为加强城厢区水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渠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机关形象。 

二、公开范围 

   局机关各

三、公开重点 

   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放在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上,放在“权、钱、人”的管理和重要资源使用等重要情况上,放在科学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等关键环节上。各室及相关单位要对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录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录用,行政执法行为、产权交易等情况进行公开。使政务公开成为一项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公开内容 

   对各类行政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对社会公开和对内公开。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水务行政主体、公用事业和社会服务行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工作目标、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 

2、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无密级文件以及变更、撤销、终止的各类政务信息; 

3、水务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进展和完成情况;

4、政府采购(包括采购目录、采购程序、采购结果);水务建设工程招投标(招投标程序、中标结果); 

5、水务建设重大项目审批实施、涉及社会生产生活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情况; 

6、实施行政许可、备案、收费等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监督等情况; 

7、水情、雨情、旱情、灾情等防汛抗旱情况;

8、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9、干部竞聘上岗;专业技术职称、荣誉称号评审等条件、程度和结果;退伍军转安置、人事调配政策、程序和结果;公务员招考录用、各级行政主体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10、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供水基本信息及办事制度、程序、纪律、时限、收费等情况。 

(二)对内部公开的内容: 

1、局机关各项制度; 

2、局机关固定资产处理情况;

3、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 

4、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 

5、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6、其它应对机关工作人员公开的事项。

 五、公开的形式 

(一)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电话、公开办事指南、政府公报、政务信息和集中查阅场所等形式对外公开; 

(二)通过报刊、广播、数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 

(三)通过水务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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