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农综〔2017〕106号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关于印发2017年园艺作物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莆田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农业标准化生产工作的通知》(莆农综〔2017〕2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莆田市城厢区园艺作物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
2017年5月22日
莆田市城厢区园艺作物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区园艺作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根据莆田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工作的通知》(莆农综〔2017〕20号)的要求,2017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区组织建设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化示范区。通过在园艺作物标准化示范区集成优新技术、提升设施水平、促进标准应用和强化服务指导,示范带动标准化示范区及周边农户提高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为推动我区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有关工作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园艺作物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全区建设果树标准化示范区2个,示范带动全区1.2万亩果树按标生产,建设茶叶标准化示范区1个,示范带动全区800亩茶叶按标生产,详见附表。
二、建设主体
自有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大户均可以参与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承担过省级标准果园和标准化生态茶园项目、市级现代农业标准园建设项目的单位要带头参加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标准应用。对省级已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各标准化示范区要按标生产;省级未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相关部门要指导各示范区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按标生产。以农药购买、使用和农产品采收上市期等农事记录为重点,抓好农事记录和保管工作,保管期2年以上。落实安全用药、科学用药措施,同时,将创建基地全部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
(二)应用生态技术。应用示范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果实套袋、草生栽培、果茶园套种绿肥、生物农药、有机肥、茶园道路两旁种植行道树、茶园梯壁种(留)草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
(三)提高设施水平。优先扶持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承担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和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等项目;同时,积极鼓励地方进行配套,促进各标准化示范区提高基础设施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农业局局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经作站,负责全区园艺作物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示范区的确认、管理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抓好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二)落实保障措施。2017年,优先安排园艺作物标准化示范区参与市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等项目申报;同时,要将各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与局组织或参与的项目挂钩。
(三)强化宣传带动。通过网站、手机和电视等传播渠道,将鼓励园艺作物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有关政策宣传到户;示范区创建单位和示范区范围、品牌等信息要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布,帮助建设单位扩大知名度。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要开展培训观摩,示范带动农民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四)抓好综合服务。一是检测服务,充分利用农残定量检测实验室,重点在标准化示范区产品采收上市时,开展快速定量检测服务,帮助各标准化示范区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二是技术指导,指导各示范区标准上墙、技术落地和记录进档,并建立挂钩联系指导机制。
(五)强化监督指导。强化对标准化示范区的农残抽检工作,标准化示范区要全部列入农残例行抽检计划,每个示范区每年至少抽检一次;发现农残问题的,要及时指导抓好整改。同时,要加强对示范区农事记录的检查,督促指导做好农事记录,质监、检测和技术指导等服务均应农事记录上登记。
附件1.城厢区园艺作物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表2.城厢区园艺作物标准化建设项目表
附件1:
莆田市城厢区园艺作物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成瑞(主任科员、农业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陈秀模(副主任科员)
成 员:陈铸洪(区经作站站长)
陈雄鹰(区农技站站长)
李兰香(区土肥站站长)
卢金华(区植保站站长)
施丽云(区经作站)
黄永良(区经作站)
陈剑芳(区植保站)
连国庆(灵川镇农业服务中心)
吴子和(东海镇农业服务中心)
李志峰(常太镇农业服务中心)
黄永雄(华亭镇农业服务中心)
阮俊平(凤凰山街道农林站)
曹碧珍(霞林街道农林站)
韦良国(龙桥街道农林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经作站,主要负责全区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