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农渔〔2017〕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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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厢区农业局2017年 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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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17〕100号)和《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17年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海渔〔2017〕128号)要求,结合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印发《城厢区农业局2017年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
2017年5月11日
城厢区农业局2017年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意识,浓厚渔业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创建“美丽莆田”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㈠宣传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渔业安全生产电话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话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精神。
责任单位: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
㈡宣传中心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完善、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总体方案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的宣传。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安办,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
㈢宣传学习法规政策。积极组织本级部门安办主任及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参加省厅主办的渔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不断提升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安办,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
㈣宣传安全监管执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莆政办〔2015〕146号)和省厅《关于全面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闽海渔〔2015〕203号)要求,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及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执法“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曝光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
㈤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打击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暨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突出宣传报道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剖析事故安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
㈥宣传安全生产常识。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讲座、培训等“六大载体”宣传为抓手,以动漫视频、图文资料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做到了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栏,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安办,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
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宣传《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若干规定》,通过举办培训班,让渔民知晓渔业船员任职、发证、配员、职责、培训、服务、职业管理与保障和有关罚则等;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等违规行为,督促渔民积极参加培训;各单位要出台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培训经费补助,鼓励渔工参加培训,切实提高渔工持证上岗率和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要对养殖渔排、水产养殖场、渔船、避风渔港、避风锚地等防汛备汛责任人进行岗位培训,明确工作责任、处置措施、应急值守制度等。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
㈧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区农业局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联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在全市渔业行业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日、网络知识竞赛、“应急预案演练周”、网站访谈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㈨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根据区农业局开展“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部署,围绕5月12日“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广泛进行形式多样的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海洋与渔业灾害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安办,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
㈩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份,组织有关单位、渔业企业、船东船长及渔业从业人员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系列宣教片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意识。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安办,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
(十一)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备汛防台风工作,按照相关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演练、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等活动,提升渔船自救互救和防御台风能力。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
(十二)开展安全生产公益类宣传。组织渔业从业人员观看省厅制作的《生死营救--海上救援失联渔船行动(动漫)》、《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道防线--渔业互保纪实》专题宣传片。增强广大渔民群众海上安全生产和法制意识。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灵川、东海镇海洋与渔业站,龙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安办。
三、工作要求
㈠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将宣教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业务工作与宣传教育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区农业局将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进行检查和督导,通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㈡要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区农业局每年都将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及时部署,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㈢要畅通监督渠道。拓宽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现象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督、举报,鼓励渔业从业人员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扩大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途径和范围。
㈣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宣传教育投入,完善宣教设备。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部门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保证宣传教育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㈤要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和认真总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关实施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18日和12月12日前以书面、电子版形式报送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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