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规范与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城厢区农业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运行机制 莆城农综〔2016〕153号

城厢区农业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平台运行机制

第一条 为规范“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办理工作程序,提高服务热线工作效率和水平,推动“马上就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莆田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系统(以下简称12345系统)是为及时解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反映的日常生活、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依托“中国莆田”门户网站(www.putian.gov.cn)构筑的一个覆盖全市范围的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借助这个平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短信、上网等多种方式反映各类诉求,我局是参与该平台的政府部门之一,承接办理该系统批转的诉求件。

第三条 对于“12345”系统批转办理的诉求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办公室指定专人每个工作日登录系统查阅诉求件,打印诉求件转办公室负责人批办。办公室负责人根据职能分工将诉求件批转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办理。

   (二)对于诉求问题比较简单的,具体承办人可将答复内容经业务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答复;对于诉求问题比较复杂或答复后群众不满意需要重新答复的,具体承办人需将情况及时报告给局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审批答复内容后提交答复;对于需协调办理并延长时限的,具体承办人应在到期前24小时告知局办公室并说明原因,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由系统使用联络人向“12345”系统提出申请;对于不属于我局业务职能的,具体承办人需在收到诉求件48小时内告知局办公室并说明原因,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由系统使用联络人向“12345”系统提出申请。

    第四条 各科室办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不得将诉求人个人信息和内容透露给与诉求内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将诉求件有关内容转载到互联网或其他公开渠道。

    第五条 办公室专人负责诉求件查阅、衔接、答复等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应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及质量要求,认真做好诉求件的办理工作。同时加强热线办理人员培训,防止出现办理随意、质量不高、逾期不办、办不认真、“神回复”等问题。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局监察室对“12345”系统受理、办理、答复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