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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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城厢区林业局清理整顿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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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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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126-2500-201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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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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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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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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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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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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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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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林〔201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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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城厢区林业局清理整顿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城林〔2015〕19号
莆田市城厢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城厢区林业局清理整顿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林业站(农林站),局直属各站: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闽林综〔2015〕20号)文件精神,我局经研究制定了《城厢区林业局清理整顿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
莆田市城厢区林业局
2015年3月25日
城厢区林业局清理整顿非法饲养野生动物
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闽林综〔2015〕20号)文件精神,开展清理整顿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专项行动,从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我区物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出发,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顿范围
(一)在居民区非法饲养虎、鹰、毒蛇等猛兽;
(二)在家庭非法饲养猴、蟒、美洲鬣蜥等野生动物作为宠物;
(三)在景区、会所、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非法饲养野生动物招揽生意;
(四)其他非法养殖野生动物。
二、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道)林业站(农林站)负责本辖区内的清查摸底工作。从2015年3月20日开始到2015年3月25日,各林业站(农林站)要自行组织摸底排查,其摸排范围为本镇(街道)内景区、会所、公园、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和餐馆、酒店、会所、养殖场、居民区等场所;并于2015年3月27日前,将摸排的情况(摸底表见附件2)上报区林业局。同时在摸排和上报工作中,要注意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对外泄露相关信息。
(二)各镇(街道)林业站(农林站)做好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宣传工作,负责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加工许可证,发现非法饲养行为者要联合执法人员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并汇总各方面信息,做好行动总结和上报等工作。
(三)区林业执法大队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进行清理,并根据各镇(街道)林业站(农林站)摸排的情况,及时组织查处,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走私、贩卖、饲养野生动物宠物“一条龙”等系列性团伙犯罪,进行严密布控、深层挖掘,力求“抓一人、挖一伙,破一案、带一串”,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有效扭转风气。
三、组织领导
为统一安排全区清理整顿野生动物行动工作,局成立清理整顿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林永辉局长,副组长为戴志朋副局长,成员由林淑芬、方荔城、陈两枝、张健及各镇(街道)林业站(农林站)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及摸查阶段,3月20日至3月25日。
局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展开清理整顿摸排和宣传教育活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从3月26日至4月10日。
开展日常监督、突击检查、多部门联动、集中整治等多种形式的清理整顿行动,对各类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集中开展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专项行动,彻底铲除辖区内非法饲养窝点。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4月12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清理整顿非法饲养野生动物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心工程来抓;要从深入实施生态区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试范区建设和维护物种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饲养野生动物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对辖区内非法饲养野生动物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措施,全面进行清理整顿、不留死角,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二)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配合,增强专项行动工作合力。积极协调森林公安、工商、交通、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清理整顿景区、会所、公园、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和餐馆、酒店、会所、养殖等场所的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三)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各有关站、镇(街道)林业站(农林站)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依法严肃查处非法饲养,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及时将摸查到的线索汇总上报,为查处提供有力依据。同时,局设立举报(2670181)电话,及时受理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提倡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的社会风尚,摒弃盲目猎奇攀比、豢养野生动物宠物的不良习惯,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检举揭发非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使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减少和杜绝非法饲养野生动物的行为。
附件:《非法饲养野生动物摸底表》
莆田市城厢区林业局
2015年3月18日
附件:
非法饲养野生动物摸底表
报送单位: 2015年 月 日
地点〔乡镇、街道、村(居)或门号〕 | 饲养种类 | 活动范围 | 备注 |
如:××村、××场、××小区××门户号、××店、××酒楼等 | 如:虎、鹰、毒蛇、蟒、猴、美洲鬣蜥等。或猛禽等 | 如:①在家中②室外③××景区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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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