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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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物价局 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实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及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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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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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206-0600-2015-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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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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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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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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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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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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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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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价〔20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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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物价局 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实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及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城厢区物价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城厢区物价局 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实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及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收费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意见及《莆田市物价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实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及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莆市价〔2015〕4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制度问题
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全省统一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实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全省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为稳步推进收费管理工作方式转变,实现新旧收费管理方式紧密衔接,2015年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并行,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二、关于实施收费情况报告制度问题
收费情况报告制度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分清责任,各负其责。一是各收费单位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基本情况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年度内有新增收费单位或新增收费项目的,收费单位必须在收到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1)。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上一年度收费情况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2)。二是价格主管部门将认真核实收费单位报送的信息资料,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有资质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及时上网向社会公布年度内新增收费单位和收费项目,对未进入网上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费。三是收费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本系统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管理,督促所属收费单位认真按照规定时限报送相关收费情况,并通过其网站公示本系统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申领收费票据问题
《收费许可证》取消后,用票单位首次申领收费票据应提供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批准收费的文件;如发生收费项目增加、取消、暂停和收费标准调整、减免等应提供相关文件到原核发收费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有关收费票据内容的变更事项。
四、关于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报送工作问题
(一)收费信息报送对象
凡按规定向区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的区属单位或部门均为区本级收费收费信息报送对象。
(二)工作要求
1、各收费单位应认真做好自查,自觉纠正收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各收费单位应认真填报“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附件1)、“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附件2),一式两份,务必做到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印章齐全。
3、各收费单位要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省企业减负办、农民负担监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13]302号)规定,规定设置本单位的收费公示牌,公示牌的设置要包括: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政策依据、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七项内容。收费公示牌的内容不能随意删减,但也不得加注“×××物价局监制”字样。
各单位在报送相关收费情况表时须提供公示牌悬挂在墙的照片(可用A4纸打印),照片要清晰,须可以看清公示牌要求公示的七项内容。收费单位设置的阳光价费公示牌或公示牌设置不规范的不办理。
4、各收费单位应在2015年3月底前将附件1、附件2的报表分别报送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对逾期不报送的收费单位,将通过媒体进行通报。区物价局将于4月份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有资质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
联系电话:2696115(区物价局)
附件:1.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
2.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莆田市城厢区物价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2015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存档(2)。 |
莆田市城厢区物价局办公室 | 2015年3月17日印发 |
附件1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2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收 费 项 目 | 收 费 标 准 | 批准机关 及文号 | 收费金额(万元) | 支出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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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
单位性质 |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全额拨款 ○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社会团体 □其它单位 |
单位人数 | 总人数: 其中,在编: 聘用人数: |
收费情况 |
收费总体情况 | 1.全年收费总额: 万元 2.收费项目性质:□行政性收费 □事业性收费 □其它收费 3.收费对象:□涉企收费 □涉农收费 □其它收费 4.票据使用:□财政票据 数量: □税务票据 数量: □其他票据 数量: 5.上年度是否参加评估:□有 □无 6.上年度评估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整改情况: 7.年度收费项目增加、取消或免征以及标准降低或提高情况: |
收费执行情 况 | □增加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免征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降低标准项目名称: 原标准: 调整后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提高标准项目名称: 原标准:调整后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8.收费公示: □有 □无 9.收费收入是否上交财政: □是 □否 |
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