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旅〔2011〕32号
城厢区旅游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由城厢区旅游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咨询、投诉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2680079,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本局立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城厢区旅游局机关的机构职能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工作动态类信息9条,共计17条主动公开信息,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根据要求,我局对2003年至2010年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共整理出主动公开信息110条(机构职能信息2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3条,其他工作动态类信息31条),全文电子化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利用政府网站、资料索取点等,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本局机关财务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不断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总之,我局将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城厢区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办公室处(办公地址:学园中街城厢区文化馆3楼)或是到区档案局查阅(办公地址:城厢区政府办公大楼1楼)。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当面受理点公开形式。本局当面受理点: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2680079。
本局还将采用简报、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学园中街城厢区文化馆3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2680079;传真号码:0594-6923628;电子邮件:ptcxly@126.com;邮政编码:3511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信息,本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对于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位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的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示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附表
莆田市城厢区旅游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莆田市城厢区旅游局 2011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