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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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粮食局城厢分局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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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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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213-1200-201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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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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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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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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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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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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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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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市粮城〔201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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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粮食局城厢分局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莆市粮城〔2015〕16号
莆田市粮食局城厢分局关于
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持续、深入地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要求,促进我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莆田市粮食局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莆粮〔2015〕51号)精神,结合全区粮食行业实际,现就开展全区粮食行业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莆田市粮食局城厢分局成立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灵辉
副组长:刘德新
成 员:蔡志清、李志军、苏凤英、高冠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业务股,联系人:蔡志清,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宣贯活动。各单位要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广泛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库区、进家庭活动,在办公和经营场所、人流密集区域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和宣传条幅,采取设置公共宣传栏、出黑板报、张贴宣传画以及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落实宣传“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组织粮食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和国家粮食局制作的事故警示片,开展反思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三)开展粮食企业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粮食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能力;并通过演练,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演练时间安排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分局储运股,分局将组织人员赴现场观摩)
(五)开展粮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防火、防汛、防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粮食进出仓和熏蒸作业规范管理,及时对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参与安全文化系列活动。参与安全文化系列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等评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单位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组织安排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当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工作思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增强活动的新颖性和实效性,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制定方案,及时总结。各单位要按照分局活动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相关活动,并将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4日和6月29日前报送分局储运股。
莆田市粮食局城厢分局
2015年6月1日
抄送:市粮食局,存档。 |
莆田市粮食局城厢分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