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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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海洋与渔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海洋与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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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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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209-2500-2014-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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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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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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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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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海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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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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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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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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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海渔办[2014] 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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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海洋与渔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海洋与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厢区海洋与渔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莆城海渔办[2014] 36号
城厢区海洋与渔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厢区海洋与渔业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川、东海镇海管站: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14〕248号)和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海渔〔2014〕18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渔业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城厢区海洋与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城厢区海洋与渔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0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抄送:市局安办 区安办
城厢区海洋与渔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0日印发
城厢区海洋与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14〕248号)和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海渔〔2014〕18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区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厅、市局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严格履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上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区海渔办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翁文理 区海渔办主任
副组长:戴剑晗 区海洋与渔业大队长
成 员:由执法大队、执法中队人员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执法大队。
三、整治重点
(一)“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渔业生产以及套牌、假船牌、涂改船名号的违法行为;
(二)渔船船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配置职务船员的行为;
(三)渔船非法载客载货以及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载信息终端的行为;
(四)渔船救生、通讯、消防等安静设备不齐的行为;
(五)渔港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缺失损坏或质量不合格的现象;
(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现象;
(七)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渔业生产经营行为。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中下旬)
各单位要对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渔业船舶和渔业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立即整改,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
各单位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消账整改,严禁“挂账”、“瞒账”,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中旬—12月初)
组织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在专项行动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经进行过整改的单位要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结合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渔业船舶检验及安全生产督查等工作,深入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加强对渔船、重点设备、船员证件的检查和隐患排查,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许出港。
三要对发现的违法渔船严格按《渔业法》、《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严肃整治,渔业船舶安全作业和生产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