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城厢区关于开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pt03351-2500-2009-002&n
生成日期: 2009-04-28   主办单位: 城厢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内容概述/关键字: 《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宣传月、实施方案   备注/文号: 莆城人防[2009]2号

城厢区关于开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福建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122日修订并公布,自200931日起施行,根据省、市人防宣传工作会议的统一布置,为认真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工作,拟于2月份在全区开展学习贯彻新《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计划如下:

一、目的意义

新《条例》的修订施行,对于指导新时期、新阶段的人防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必须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贯彻。要以突出宣传新《条例》为重点,通过举办座谈会,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标语、图片展、发放宣传手册、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广泛宣传活动,营造学习贯彻新《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端正人防宣传指导思想,推动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扩大我区人防工作的影响,增进社会对人防工作的了解,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熟悉新《条例》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新《条例》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宣传活动月的组织领导,区人防办成立以林德主任为组长,吴国粦主任科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办里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计划与协调,以及活动情况的采集和总结工作。

三、具体方案(见附件)

四、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新《条例》施行宣传的重要性,要用科学发展观理念,海西大局的站位思想认识和宣传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内容变化比较大,坚持以人为本,平战结合,以建为主的方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突出宣传教育、工程建设和监督、地下空间开发、公民权力义务、防空防灾相结合、法律责任等,为我区人防全面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

(二)要切实加强对《条例》宣传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活动要深入领导、相关部门、房地产企业宣传。要力求做到形式灵活多样、主题突出,范围广泛,真正形成学习贯彻新《条例》的氛围,确保全区新《条例》宣传月活动卓有成效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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