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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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公务员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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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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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3201-2500-2016-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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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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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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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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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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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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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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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地税〔2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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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公务员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莆田市城厢区地方税务局文件
莆城地税〔2016〕9号
莆田市城厢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2016年度公务员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分局,股室:
为贯彻落实市局、区局年度工作思路,着力打造“五型”团队,促进干部全面发展,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莆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系统公务员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莆地税〔2016〕3号)要求,结合区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区局公务员培训项目计划,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规范培训的组织实施
区局机关各股室应按照《2016年度区局举办的公务员培训项目计划》(见附件)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培训项目,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培训方案策划基本规范》等文件的要求,规范培训的策划与安排,开展培训质量评估,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强化培训班的管理
主办股室要及时做好培训经费的预算和结算(办班前10日内做好预算审批,办班后15日内完成结算),不得超标准办班;业务培训班继续贯彻凡训必考的原则,非业务培训班应要求参训人员撰写学习心得;培训结束后10天内,主办股室还应将培训相关资料(通知、名单、日程表、考试情况、考试试卷、学习心得、评估表、培训总结等)整理成档,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区局人教股备存;所有培训班项目均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干部培训管理软件进行运转。
三、加强网络学院培训
依托福建地税网络学院和莆田地税网络管理学院,推进全员远程教育培训工作。学员可以凭借用户名和个人密码在内、外网登录网络学院。学员的学习情况由计算机自动保存,学习数据实现内外网实时同步。区局将适时举办一次网络学习培训班。每位学员每年应至少完成60分基础学分。个人参加在线学习和考试情况,将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各单位组织网络学院培训的情况,区局将不定期予以通报。
四、切实加强学员管理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通知》(闽地税〔2013〕35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闽地税〔2014〕172号)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切实抓好学员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禁踩红线,改进学风作风,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莆田市城厢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