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在公布由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年报的电子版已上传霞林街道政务公开网(http://www.xlzwgk.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霞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cxxljdbsc@163.com,联系电话:2697272。
一 、概 述
自《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颁布起,我街道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截至2015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取得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政府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霞林、认识霞林和宣传霞林,进一步促进和推进我街道工作科学发展。为提高认识,我街道紧紧抓住国家颁布《条例》的契机,通过以会代训、自学、上网参加考试等形式,加强《条例》的培训和宣传。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街道成立了由街道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点党政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也是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2008年5月份我街道认真编制了《霞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就从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方面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并对救济方式及程序进行公开。我街道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霞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街道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党政办主任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进行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党政办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同时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街道特为信息公开配置电脑1台,打印机1台、数码相机1部,U盘1个,方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霞林街道要求街道全体职工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并根据上级精神安排部署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5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工作动态;还有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霞林街道政务公开网中公布,同时报送一份(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以供备案、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4条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在我们街道公开的范围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街道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28元,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陈志兴、刘玉美、陈丽芬、陈桂萍(莆田市城厢区霞林社区人)于2015年10月19日向城厢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莆城政行复答[2015]3号),称其2015年10月19日向霞林街道办事处申请“关于征收申请人位于城厢区霞林街道霞林村村墓筛地段、下宅的房屋及其使用的土地进行项目建设,所涉安置房的明确地址位置的东西南北四至。”的信息,在15日内未得到答复。本机关在2015年10月21日收到申请人邮寄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在10月26日依法作出《政府信息告知书》(莆城霞政信息公开办[2015]4号),因申请人在申请表上面提供的通信地址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霞林村村墓筛地段”(该地址为无效地址),本机关于2015年10月26日委托霞林社区干部陈秋荣电话通知申请人陈丽芬丈夫陈国清领取《政府信息告知书》,但申请人并未领取。在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间,本机关多次联系申请人请求递交《政府信息告知书》,申请人都予以拒绝。
经审查,霞林街道办事处只是通过电话告知,不足以证明已经答复申请人,莆城政行复议[2015]1号确定霞林街道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违法,要求霞林街道办事处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霞林街道办事处于2016年1月6日收到莆城政行复议[2015]1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作出新的《政府信息告知书》,于2016年1月6日上午电话告知当事人5日之内可以过来领取《政府信息告知书》,当事人表示拒绝,要求邮寄,之后霞林街道办事处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向四个当事人的身份证地址分别寄了四封邮件,邮件内容包括2015年10月26日和2016年1月6日的《政府信息告知书》。2016年1月11日下午霞林街道再次通过EMS快递寄出《政府信息告知书》。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1、进一步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注意取证,避免再发生同样的错误。2、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3、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附表式)。
指 标 名 称 | 计 量 单 位 | 年 末 统 计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4 | 393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54 | 393 |
2、其他渠道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4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3 | 3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1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3 | 7 |
行政复议数 | 条 | 1 | 3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 0 |
霞林街道办事处
2016年1月13日